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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

花東發展基金已核准4億9700萬元

花東發展基金已核准4億9700萬元
 記者蘇紘慶/報導
  從花東建設發展基金成立至今,花東各界人士特別關注其審查進度的情形,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林有志表示,花東建設推動小組已於前二個星期通過今年度的審查,並已核准了花蓮縣四億九千七百萬元經費,其中,花蓮市的建設計畫就核准了二億二千萬元。
  花東建設發展條例通過後,花蓮縣積極提計畫爭取十年四百億的基金經費,但其所提綜合發展計畫到去年都尚未獲得推動小組審核通過。東服中心副執行長林有志表示,去年底推動小組與東服中心輔導花蓮縣修正提案內容後,今年推動小組初步核准了當中四億九千七百萬元經費,其中,花蓮市「黃金海岸南北濱之四-花蓮市南濱夜市遷移計畫」共獲得一億七千萬元經費,「黃金海岸南北濱之三-花蓮市殯儀館遷移及新殯儀館新建計畫」,因為該案為二億元以上計畫,所以列入附冊,該計畫改為辦理先期規劃作業,請內政部協同縣政府提出規劃內容及經費需求;花蓮縣市場整建及環境改善計畫也獲得五千萬元經費,合計花蓮市在這次花東建設發展基金就獲得核准二億二千萬元經費。
  林有志指出,另外規劃興建花蓮縣鯉魚潭空中纜車計畫獲得二千萬元、規劃興建花蓮縣赤科山-六十石山空中纜車計畫獲得二千萬元、原住民族生活環境舒活計畫獲得六千七百萬元、生態多樣性保育環境建置計畫獲得五千五百萬元、花蓮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計畫獲得三百萬元經費。
  另外,有關花蓮縣提出一億一千二百萬元的「公路景觀營造計畫」,林有志說,經過推動小組審核後,認為這應屬於中央主辦計畫,因此不但通過計畫,而且不必動用四百億花東建設基金,全額建設費用由交通部提報經費興建,建設期呈為103年到104年執行。
  林有志指出,花蓮縣所提各項花東建設計畫,推動小組都會進行分類審議,屬於中央主辦或協辦經費,不但會要求由各部會自行編列預算執行,避免動用到四百億的花東基金會,甚至還能協助地方推動計畫。
  林有志進一步強調,10年400億的經費是屬於滾動式基金,總預算並不會減少。另外包括地方主辦、中央成立新興計畫補助,是可以獲得中央經費補助,期許地方政府可以多思考具創意、屬於地方特色的新興建設計畫,使審查委員們更能了解其計畫,挹注地方的建設發展,更期許將來中央跟地方政府的共同配合,進而提升花東整體競爭力,讓花東未來發展能後來居上。